
期刊简介
《西北植物学报》创刊于1980年,月刊,是科学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类中文核心期刊。据中国知网2015年数据,《西北植物学报》影响力指数(CI)为417.94,在生物学科97种期刊排名第9,复合影响因子为1.294,综合影响因子为0.813。
《西北植物学报》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植物学科核心期刊。近几年,先后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教育部第三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和第四届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奖、科技部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奖、陕西省第一届和第二届精品科技期刊奖、2012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期刊等。多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知网、万方数据,以及美国《BA》、《CA》、《CSA》、英国《CABI》、俄罗斯《AJ》、日本《JST》等多个国际著名检索机构收录。
《西北植物学报》立足西北,面向全国,主要刊载有关植物遗传育种学、分子生物学、植物基因工程、植物解剖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生化、药用植物成分分析,以及植物群落生态学、生物多样性、植被演替、植物区系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的原始论文、研究简报以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综述论文和反映最新科技成果的快报。读者对象为国内外有关植物科学的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以及植物保健品和药品研究开发的相关人员。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