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西北植物学报》创刊于1980年,月刊,是科学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类中文核心期刊。据中国知网2015年数据,《西北植物学报》影响力指数(CI)为417.94,在生物学科97种期刊排名第9,复合影响因子为1.294,综合影响因子为0.813。
《西北植物学报》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植物学科核心期刊。近几年,先后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教育部第三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和第四届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奖、科技部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奖、陕西省第一届和第二届精品科技期刊奖、2012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期刊等。多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知网、万方数据,以及美国《BA》、《CA》、《CSA》、英国《CABI》、俄罗斯《AJ》、日本《JST》等多个国际著名检索机构收录。
《西北植物学报》立足西北,面向全国,主要刊载有关植物遗传育种学、分子生物学、植物基因工程、植物解剖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生化、药用植物成分分析,以及植物群落生态学、生物多样性、植被演替、植物区系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的原始论文、研究简报以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综述论文和反映最新科技成果的快报。读者对象为国内外有关植物科学的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研究生以及植物保健品和药品研究开发的相关人员。
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时间:2023-04-24 08:58:4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为主动灵活的教育对外开放,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教育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系统设计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基本规则。
《规定》着力推动办学模式创新。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定》明确,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或者校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了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设立的办学机构在学校治理、学术管理、师资配备、收费制度等多方面都实行更加自主、灵活的政策。
《规定》着力推进依法依规办学。通过制度设计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办学。《规定》强调办学应当遵守中国法律,符合公益性原则,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办学机构作为中国的高等教育法人,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监管。《规定》要求办学机构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包括中国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规定》明确办学机构开展党群活动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党群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着力强化办学质量保障。推动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办学,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在准入方面,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具有理工农医类方面的学科优势、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和良好的业内评价。在培养方面,规定境外高等教育机构按照不低于本机构的教师配备标准选派或者招聘足够数量的教师到办学机构任教,鼓励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鼓励办学机构和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互派学生、互认学分。在监管方面,规定办学机构应当建立办学质量保障制度,向社会公开其办学情况,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接受主管机关依法组织的办学质量评估,保障办学质量。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等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海南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